道路救援指汽车道路紧急救援,为故障车主提供现场小修等服务;
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救援工作,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体系的完善及公安、卫生、消防、**和保险等部门的进一步协调,从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或地方的条例,尽快明确的主管部门或者可依据的行政法规来强化管理道路救援。发挥统一整体的救援力量作,向着快捷高效发展,保证交通安全、降低事故损失,保护生命财产安全,构建顺畅和谐的交通。
救援力量逐步集中
早期一般是一些汽车的售后、金融保险行业为一些高端会员客户提供免费配套的尊享的高端服务内容,到现在这种服务也已经发展到相当成熟、相当普遍的地步,服务质量和服务区域也相对成熟。
随着市场需求的扩大,道路救援现在除了专为会员或机构提供免费的服务以外,也出现了救援服务卡,只要交少量的钱,就可以在规定期限内享有免费的救援服务。这也大大的方便了经常驾车外出、不爱自己动手、现代年青一簇、女性驾车朋友等不懂维护,只爱开车的这一类群体。一般的银行保险甚至其他高端的俱乐部都已经为会员提供免费的配套服务,如中石化的加油卡。
规范道路救援行业,救援公司明码标价,消费者一目了然,自主选择。现在这类道路救援服务服务卡在淘宝、拍拍、阿里巴巴等网络上都已经有不同的品牌可供选择了,可以比服务质量,比服务范围,比价格。相关职能部门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收费、经营、服务,不能让这个越来越大的市场自由发展,应该针对各种排量的汽车,在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下制定一个指导价,确定企业可上下浮动的范围。
汽车道路救援行业由汽车维修业而得到发展,应当集成相关职能部门的积极性,相互支持与配合, 尽快行业规范,对汽车道路救援的服务标准、质量等统一规范。统一由一个专门的部门来管理这个行业,促进汽车修理厂、汽修小作坊、和专业的汽车道路救援公司等整个行业的发展,满足人们愈来愈多的汽车出行需要。
中国从上世纪90年代起,随着各地汽车保有量的逐步攀升,交通事故逐渐增多,道路救援开始起步发展:
救援职能交叉联动
2002年1月10日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交通事故快速抢救机制的通知》, 明确要求各地建立交通事故快速抢救机制,实现“110”、“120”和“122”急救信息联动和反馈制度,切实提高交通事故现场急救能力。部分省、直辖市也设立了道路交通救援会,并且在县市成立了相应的会,指导其交通事故紧急救援工作。
在城市生活中,道路交通紧急救援工作可以依托于城市紧急救助系统。城市急救中心及所属的急救网络,其系统建设和急救网络相对已比较成熟,并且在全国已初步形成了北京、广州、上海和重庆四种模式。城市紧急救助系统集成了各种信息与通信资源,110报务台、119火警、120急救、122交通事故报警台纳入统一的指挥调度系统,不仅使各部门、各警区和各警种形成了统一的调度平台,解决了现行道路救援工作中的力量分散、机制不顺和装备落后等状况,提高道路交通事故的快速反应、救援能力和科学决策水平。使我国的交通急救事业更快的走向完善和成熟。